发表了的作品,就像嫁出去的女儿,即便遇人不淑,也只好徒唤奈何。有时候做父亲的忍不住,摩拳擦掌去施以援手,最后却被女婿抢白了,甚至女儿都不肯原谅,常有的事。这道理埃科自然明白,他表示父亲应该识趣地撒手,免得耽误女儿的幸福——“作者在写完作品后或许就该死去,以免妨碍文本自身的进展。” 西方批评在20世纪经历了三次重大的理论转折,从以作者的创作为理解作品根本依据的“作者中心论”,到以文本自身的语言结构为理解文学意义的根本依据的“文本中心论”,再到以读者的阅读、反应、创造性理解为文学意义生成的主要根源的“读者中心论”,最后这个,几乎是阐释领域的“政治正确”问题。很前卫的埃科早在1962年就已经通过美学论著《开放的作品》表了态:“任何艺术作品,即使是已经完成、结构上无懈可击至善至美‘划上句号’的作品,依然处于‘开放’状态,至少人们可以以不同的方式阐释它而不至于损害它的独特性。”换成比喻的说法,生的这个女儿么,人尽可夫,珠玉满头或是布衣荆钗,被金屋藏娇或是下堂成了糟糠,一嫁再嫁命途多舛,没关系,文本还是文本,她还是纯洁的她。 所以说,如果不是如鲠在喉不吐不快,埃科哪里会写下这本《玫瑰的名字注》呢。在当时,《玫瑰的名字》一纸风行,各种离奇无聊的阐释随即一哄而上,残暴粗鲁问题多多,埃科写下这薄薄的小册子作为对女儿的奥援,心里不知是个什么滋味。可是毕竟,有些理不直气不壮,于是只写女儿嫁出去之前的故事,也就是“作者意图”。埃科本人从研究亚里士多德诗学起家,按照古典理论,“诗学”更近似于“制作学”,好吧,那就认真谈一下自己是如何造女儿的吧。 一开始,是一个“源于原始冲动的念头”——哪个父亲不是呢。埃科的原始念头是“毒死一个修士”,这个念头在他的日常工作中逐渐血肉丰满,僧侣名单、毒药、启示录、彩饰字母、目录表、修道院、阿奎那……对于一个衷情于中世纪并且一直在研究中世纪并且积累了大量卡片文件复印件的人来说,这些知识随着那念头而组织成篇,这是多么顺理成章的事。且慢,在念头到成品之间,埃科饱含感情地写,尚有那么多的精心设计、悉心研究和无心插柳。 小说的结构是怎么样的呢?埃科懂得,“一本书总是讲着其他的书,每一个故事都在讲一个已经讲过的故事……所以,我的故事也只能从找到的一份手稿开始,所以,这个故事也(自然)是某种转述。”——这就是为什么《玫瑰的名字》采取了这样的四层嵌套框架,他所讲的是阿德索告诉马比荣、马比荣告诉瓦莱、瓦莱又告诉他的故事。 故事的时间和地点又是怎么选择的呢?上帝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小说作者可以充分体味上帝创世的快乐,不过为了自由,也该有些限制。埃科的自我限制是那些纷繁复杂的中世纪编年史。几乎是炫耀性地,埃科解释为什么故事发生在1327年11月末,因为12月份,切塞纳的米凯莱已经到达阿维尼翁了。11月份也还是有问题,因为还不够冷,宰猪的血不能凝结成冻。解决之道是,移动故事的发生地,把修道院放置到山里。这就足够冷了,足够让一具尸体倒插在血缸中。——这样小小的烦恼和快乐,写出来是有点啰唣的,可是我仿佛听见埃科脑子里噼啪的自我喝彩的小掌声。 在随后的篇章中,埃科解释“声音和叙述时位”,解释“暗示忽略法”,解释“气韵”,解释他如何“构建读者”,如何选择了侦探小说的样式,以及如何在后现代和中世纪中间维持微妙的张力。他唠唠叨叨,反反复复,无非是要说明他家有女初长成,这玫瑰是怎么如花似玉的,是怎么颠倒众生的,他这个当父亲的操了多少心,心都操碎了啊。咳,心里可是美美的,这么漂亮的玫瑰! 《玫瑰的名字》看过了以后,看这本《玫瑰的名字注》,有点像看完明星演出再看星爸日记,有点不着调。可是对于“玫粉”来说,掌握这些花边内幕也是一种必须。从另外的角度说,埃科也算是个负责任有爱心的爹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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